文雋說他一早就知道拍這部片會有法律問題,“我投資時非常小心翼翼。寰亞還專門找美國顧問調查兩個月,確認李振輝和Linda母女沒有官司糾紛,保證電影不觸犯法律,才願意投資拍攝。”而他最引以為豪的,不是搞定了李振輝的授權,而是想出了只拍李小龍從出生到18歲離港前故事這個點子,完全避開了李香凝母女。李香凝曾以Bruce Lee Enterprises公司名義給李振輝和投資方香港寰亞發出的信函,在信中列舉諸如李小龍官方簽名Bruce Lee、動作Logo、著書《截拳道》等版權,提醒他們不要侵犯,“我沒拍到‘截拳道’,也不會出現她們倆母女,我們拍的就是李振輝和兩個姐姐、和前年過世的哥哥,他們口中所說的李小龍,和她們母女無關!”據悉,《李小龍》拍攝中所有照片、造型依據的都是李小龍姐弟所提供的。